2月27日上午,《江苏省种子条例》起草情况汇报会在南京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魏国强指出,种子是农林科技进步的基础,也是藏粮于技的重要载体,种业是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条例的修订,要对照上位法的规定,对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对照种业现代化发展趋势,对照基层实践的需要,做到“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他强调,要注重将基层实践中的成功经验上升到地方性法规,着力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科研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种业转型升级布局、政府宏观调控及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制度规范。要正确处理好贯彻落实与解决问题的关系、保护利用与促进发展的关系、财政支持和市场调节的关系、加强管理与服务保障的关系。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调查研究、论证咨询、意见征集等工作,谋求最大公约数,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省人大常委会农委主任吴沛良主持会议。会上,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汇报了条例修订背景、起草情况,并对主要内容修改作了说明。省司法厅以及部分省人大常委会三农决策咨询专家、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基层种子管理站和省内种业龙头企业的负责同志围绕条例的修改和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机关有关负责同志陈惠娟、李后龙、姜葵、张忠文等参加会议。